自己走,作文
篇一:我學會瞭,自己走
我學會瞭,自己走
歐陽柏林
喧鬧的校園,喧鬧的街頭,我一個人,自己走。我學會瞭一個人去食堂吃飯,一個人在操場散步,一個人在閱覽室發呆。我已經習慣瞭孤獨,雖然還是忍不住的想起你。有人說,如果開始回憶過去,那說明你已經老瞭。我還沒二十,怎麼會呢?其實我隻是想以這樣的方式告別過去,隻是想給獨行的自己找回離魂的影子。我讓陳升的歌在心裡響起,想起那些有你帶領的幸福時光。
既然你說留不住你,
就把遺憾放在心中,
我想我可以忍住悲傷,
假裝生命中沒有過你。
第一次被你領著上學,那是一個雨天,爸媽隻顧著爭吵,沒有人送我上學,我嚇得躲到墻角裡偷偷哭泣。你對我說:“長安,別管他們吵,我們上學去瞭。”那一年,你七歲,我六歲。如果不是你,我想我不會那麼快走出那個陰暗的角落。後來我總是不無調侃的對你說:“當年的你怎麼那麼神勇,哎呀,我的童年就這樣被你葬送瞭。”每每這時,你總會很無奈的彈彈我的腦袋,然後再略顯不平地說:“誰葬送誰呀。”
往後的日子裡再也沒有你,想想就覺得難過或許會並沒有想象的那樣難過)。 記得我總是習慣走在你的身後,在下雨天,在下雪天,在不下雨天,在不下雪天,踩著你的腳印,一步一步往前走,就什麼都不用怕瞭。你會突然停下來,轉過身,佯裝惱怒,“長安,你是隻蝸牛麼?又笨又慢。”我傻傻的笑起來,因為剛剛我故意在你的腳跟上踩瞭一下,這樣你就不會隻顧著走路而不跟我說話瞭。我為自己的小伎倆暗暗得意,其實你早已看穿。
是什麼時候起你開始變得不耐煩瞭呢?是什麼時候起你的話變得越來越少瞭呢?是從那個女孩出現開始的麼?她就像個精靈,帶著一身的陽光,耀得我睜不開眼。她的笑甜美得讓我都陶醉。我知道我是嫉妒瞭,嫉妒她的美麗,她的快樂,她的勇敢,她的自信。
你說,“長安,你自己走吧??”從來都沒想過會有這麼一天。從六歲之後,我的未來,我的夢想,裡面滿滿都是你。我還能說什麼呢,兩個人的“海誓山盟”,一個人的“地老天荒”。後來我開始獨自上學,獨自行走,可以走自己想走的路,可以想自己愛想的事,可以看自己喜看的人,這其實很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