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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湖北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
湖北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 建設廳文件
鄂勞社文[2003]203號
關於在建築業企業建立工資支付保障制度的通知
各市、州、縣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建設局建委):
為瞭規范建築業企業工資支付,制止克扣、拖欠勞動者工資行為,保護勞動者尤其是農民工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穩定,根據《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建設廳等部門關於預防和制止建設領域拖欠工程款與勞動者工資的若幹意見的通知》鄂政辦發[2003]102號)精神,現就在建築業企業建立工資支付保障制度通知如下:
一、在我省境內從事土木工程、建築工程、線路管道設備安裝工程、室內外建築裝飾裝修工程等新建,擴建、改建活動的建築業企業均應要按本通知規定建立工資支付保障制度。
二、建築業企業應依法健全勞動合同制度,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並報勞動保障部門備案。勞動合同應明確工資支付項目、標準和時間。建築業企業應按勞動合同的約定按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工資,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瞭正常勞動,用人單位支付的工資應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對從事高空、高溫和中夜班作業構勞動者,應按規定支付相應的津補貼。
三、工資應當以法定貨幣形式支付,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實行周,日、小時工資制的可以按周、日、小時支付工資。對完成一次性工作任務的勞動者,用人單位應按勞動合同或者雙方約定在其完成勞動任務後付清全部工資。建築業企業與勞動者依法解除、終止勞動合陶時,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次性付清勞動者工資。
四、建築業企業要嚴格執行國傢工時制度和加班工資支付規定,嚴禁違法安排勞劫者超時工作,確因建築施工需要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或在休息日工作
的,應按規定安排補休或支付加班工資,在法定休假日安排工作的,隻能按規定支付加班工資。
五、建築業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