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勞動合同法律制度
篇一:淺談我對《勞動合同法》的認識與理解
淺談我對《勞動法》的認識與理解
歐陽文
作為一名剛畢業的大學生,滿懷著對前途的信心,對事業的渴求,對理想的抱負,即將迎來就業的季節。當我們靜下心來時,都不可不面對一個嚴肅的問題:不論是用人單位錄用新員工,還是大學畢業生等其他求職者成功進入瞭新單位,都不可避免的會涉及到勞動合同的簽訂問題。因此我們必須先學會如何簽訂以及如何簽好勞動合同,為以後勞動爭議的發生減少隱患,保護自己的權益。
如何瞭解,通過什麼方式瞭解,怎麼樣才能迅速的提高認識,我想最好的辦法就是學習《勞動法》,學習勞動法,可以增長我們的知識理論和社會見識,為以後走上社會打下堅實的基礎。以下就是我學習後的對《勞動法》的認識與理解。
社會主義社會是全面發展、全面進步的社會。當前我國正在進行的社會變革充滿活力,但也帶來不少矛盾和問題。如:在勞動關系中,不簽勞務合同,勞動合同短期化,勞動者隨意離崗,勞資雙方沖突不斷加劇,農民工的權益受剝奪、受侵犯等。而《勞動合同法》頒佈與實施,恰恰總結瞭我國的立法經驗,借鑒國外的成熟做法,開門立法,解決瞭勞動關系中的這些突出問題。所以,它是一部切合實際的好法。對於更好地保護勞動者合法權益,構建和發展和諧穩定的勞動關系,促進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建設,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首先,勞動合同法明確瞭保護勞動者的價值取向,有利於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勞動關系雙方主體經濟地位的不平等決定瞭立法必須給予勞動者傾斜保護。勞動合同法旗幟鮮明地規定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並在具體內容中強化瞭對勞動者保護的力度,如針對實踐中事實勞動關系大量存在的現狀,勞動合同法強調訂立書面勞動合同是建立勞動關系的基本要求,並加大瞭用人單位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法律責任;針對合同短期化現象嚴重的情況,勞動合同法擴大瞭無固定期勞動合同的適用情形,力圖通過法律的規范和引導促使更多無固定期勞動合同的適用,從而實現勞動關系的長期穩定;針對用人單位隨意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勞動合同法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