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頭勞動合同有效嗎
篇一:如何訂立口頭勞動合同?
如何訂立口頭勞動合同?
長期以來,以書面形式訂立勞動合同,一直是合同當事人雙方的“清規戒律”。但是,從2002年5月1日開始,上海的“小時工”們可以與老板口頭訂立勞動合同瞭。《上海市勞動合同條例》第四十七條規定:“訂立非全日制勞動合同可以采用書面形式,也可以采用其他形式。”所謂“其他形式”,主要就是指口頭形式。
那麼,作為非全日制勞動者,如何才能與你的老板訂好這個口頭勞動合同呢?以下幾點可供你參考:
1.隻與有關責任人員訂立口頭勞動合同。一般說來,隻有公司經理或人事幹部,才有權代表公司與你訂立勞動合同包括口頭勞動合同。公司普通職員出面與你口頭訂立,可能隻是口頭勞務合同,而非口頭勞動合同。
2.盡量詳細地約定口頭勞動合同內容。特別是對於工作任務和要求,絕不能模棱兩可,以避免在履行合同時發生爭議。
3.口頭勞動合同中約定的勞動報酬按小時計算,並且不低於法定的最低小時工資標準。目前上海市最低小時工資標準為每小時5元。)另外請特別註意:口頭勞動合同一旦生效,公司除瞭給你工資以外,還要按規定為你繳納社會保險費。畢竟口頭勞動合同也是勞動合同啊!
4.勞動報酬最好當日結清。不能當日結清的,應註意采集和保存相關證據,包括人證和物證。當然,最好的證據莫過於一紙有公司負責人簽名的憑證。
5.你可以同時與幾個單位訂立口頭勞動合同。但是請註意,《上海市勞動合同條例》規定,與每個單位口頭約定的工作時間,應當分別在法定工作時間的50%以下;在多個單位的工作時數總和,不得超過法定最高工作時數。
6.如果你碰到的是既不知名又不熟悉的小公司,而且為它工作的時間比較長,工作內容又比較繁雜,那麼在與它初次打交道的時候,最好還是先采用書面形式訂立勞動合同。如果第一次訂立的書面勞動合同能夠順利履行,以後再訂立口頭勞動合同,就比較放心瞭。順便說一句,勞動法規規定無論是你或者公司,隻要你們中的一方提出采用書面形式,就必須采用書面形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