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歲能簽勞動合同
篇一:勞動合同(年滿十六歲的未成年人)
勞動合同
年滿十六歲的未成年人)
范本
備註︰
1) 本合同范本僅適用於年滿十六歲的未成年人與雇主簽訂的勞動合同。
2) 即使雇主有意聘用的未成年人已滿十六歲,但雇主仍須具備經醫生書面證明該未成年人有適合執行職務的身心能力之文件,以及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例如︰未成年人的父、母、或監護人)之書面許可後,雇主方可與該未成年人訂立勞動合同。
3) 本范本的條文及具體內容可因應不同性質及勞資雙方的協議而作適當的增加及刪減,且本模板僅作為雙方的參考,一切涉及雙方的勞資糾紛,均是按第7/2008號法律《勞動關系法》的規定處理。
4) 除非屬未成年人在學校暑假期間向公共或私人實體提供工作的情況,否則,自雇主與雇員簽訂勞動合同之日起計十五日內,雇主須將本合同的副本,及未成年雇員執行所擔任職務的身心方面能力的醫生證明副本,一並送交勞工事務局如雇員所提供的工作涉及由行政長官批示核準的清單中所列的有條件限制的工作,雇主除須送交上述文件外,其還須送交對雇員接觸具危害性的因素及工作的性質、程度及持續時間作出的評估),以便將其與未成年雇員訂立勞動合同的事宜通知該局。
5) 載於本合同范本腳註的規定是根據第7/2008號法律《勞動關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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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本合同不得被解釋為用作降低或撤銷在本合同未生效前任何已生效的對乙方較有利的工作條件,然而,針對甲乙雙方在第7/2008號法律《勞動關系法》生效前(即在2009年1月1日前)已確立但不清晰的勞動關系條文規范、習慣及協議(不論其是透過口頭或書面方式訂立),甲乙雙方均可藉第7/2008號法律《勞動關系法》生效的機會,透過訂立本勞動合同以令有關規范、習慣及協議能更清晰及正確,以便甲乙雙方日後可更清晰地對相關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