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法社會實踐報告
篇一:社會實踐-關於勞動法案例分析
大學社會實踐表
實 踐 課 題關於勞動法的案例分析
姓 名 教育層次
學 號 分 校
專 業 法學 教 學 點
指導教師 日 期 2011-03-20
關於勞動法案例分析
我是XXXX大學的一名學生,在學習法學這門專業期間對勞動合同法案件很感興趣。同樣我們在日常生活中也會遇到各種合同爭議如: 1.勞動合同訂立爭議;2.合同的履行與變更案件爭議;3.合同的解除和終止。都需要我們去認真的解決,但是由於現行合同訂立存在一定的缺陷,我們要在中間進行調節,常用的有以下幾種調節方式:1.合同的解除與爭議當事人協商解決;
2.行政復議解決;3.訴訟解決;4.其他方式;同時解除爭端作為一種合同約定管理的一種衍生物,它的發生是不可避免,但是我們可以通過履行與變更爭議來發現我們合同征管的中存在的問題,減少解除爭議的發生。
[基本案情]:
某外商獨資公司以下稱為公司)2007年12月21日向W簽發瞭英文的Offer,其中寫明瞭W的工作崗位和職責、工作地點、勞動報酬、試用期、正式聘用日期2007年12月18日)、獎金發放等事宜,並要求W簽字,自己保留一份副本,同時向公司簽署《保密協議》作為附件。同日,W簽字,並向公司簽發瞭書面的保密協議。合同履行期間,公司按約定和中國法律規定為其在職期間支付、交納瞭工資和各種保險、公積金。 2008年7月公司認為W不能勝任崗位工作,將其降職;之後,公司認為W仍然不能勝任新的工作崗位,遂於2008年10月22日正式書面通知W:1.提前30日通知解除與其勞動合同,公司另支付1個月的工資;2.此通知日起的30日內,其仍可在公司工作,並享受其應該享有的假期;3.如果其立刻離職,公司將為其1.5個月的工資作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