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未交付勞動者
文章分類:專題作文
你也會想看的:喂鴿子作文
篇一:關於未簽訂勞動合同 未交社保的勞動仲裁
關於未簽訂勞動合同 未交社保的勞動仲裁
1、幹瞭七年卻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單位的做法違反瞭《勞動合同法》第十
條的規定,需要承擔支付第八十二條規定的二倍的工資的法律責任,做多為11個月。
2、社會保險費屬於國傢強制性保險險種,任何建立瞭勞動關系的單位
和個人都必須參加,對此,《勞動法》第七十二條、《勞動合同法》第十七條第七款作瞭明確規定。因此,你2004年進去的,單位2008
年才買的社保,顯然是違法的,應予補繳。
3、由於是事實勞動關系,可以隨時解除。並與離開單位一年內主張相
應的權利。
4、你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仲裁申請,請求裁決公司支付11
個月的二倍的工資,補繳欠繳的社會保險費等。
5、證明你與單位形成事實勞動關系,可以按照《關於確立勞動關系有
關事項的通知》“二、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認定雙方存
在勞動關系時可參照下列憑證:
(一)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職工工資發放花名冊)、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
記錄;
(二)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
證件;
(三)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
(四)考勤記錄;
(五)其他勞動者的證言等。
其中,(一)、(三)、(四)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