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夥房承包合同
篇一:學校食堂承包協議書
學校食堂零承包協議書
甲方根據需要將食堂承包給乙方經營、管理,經以方友好協商特簽訂本協議,甲、乙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甲方:羊岑中學
乙方:
簽定時間:2015年2月27日 簽定地點:羊岑中學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食品衛生法》、《學校食堂與學生集體用餐管理規定》、《學校衛生工作條例》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甲方根據學校師生膳食需要,經學校行政辦公會議研究決定,將食堂零承包給乙方經營管理,雙方本著平等、自願、守信的原則,經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合同。甲乙雙方將共同遵守、執行下列之條款。
一、承包起止時間:2015年2月28日至2015年8月27日止。
二、履約保證金
乙方在簽訂合同時一次性交納承包期的履約保證金人民幣壹萬元整,否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三、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將食堂內場地和固定資產提供給乙方經營使用(含1臺消毒櫃、1臺冰箱、2臺蒸飯車、塑料水缸2個、1個操作臺、課桌1張、會議桌3張、學生餐桌5套、絞肉機1臺、小不銹鋼碗200個、不銹鋼盆13個),其維修由乙方負責,合同終止時歸還甲方,並保證能正常使用,甲方無償提供管理人員、值班人員的住房,乙方因工作需要添置的設備,由乙方自己購買。
2、食堂開業停業時間由甲方根據校歷安排統一規定。日常經營過程中若正常停電,甲方不負責,由乙方自行解決,乙方應自備小型發電機一臺,以備應急使用,若因學校原因包括功率過大)停止供電,則甲方負責解決。
3、甲方對乙方經營的食堂存在衛生、質量、價格、服務態度等方面有檢查監督權力,乙方應服從甲方職能部門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