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招標公告
篇一:《雲南省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招標評標補充規定》--雲南省建設廳公告_第3號
雲南省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招標評標補充規定
雲南省建設廳公告 第3號
《雲南省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招標評標補充規定》已經2005年10月25日雲南省建設廳第14次廳務會通過,現予公佈,自2005年11月20日起實施。
雲南省建設廳
二OO五年十月二十八日
第一條 為規范本省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招標、投標和評標行為,建立健全有關評標依據,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補充規定(以下簡稱“補充規定”)。
第二條 本補充規定為《關於印發{雲南省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招標預算綜合報價評標(暫行)辦法)的通知》(雲建建[2004]395號,以下簡稱“395號文”)和《關於印發(雲南省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招標工程量清單評標(暫行)辦法)的通知》 (雲建建[2004]396號,以下簡稱“396號文”)兩個規范性文件的補充。
凡本省行政區域內進行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以下簡稱“建設工程”)施工招標、投標和評標活動的單位和個人,應執行以上兩個規范性文件以及本補充規定。
第三條 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依法負責全省建設工程施工招標投標和評標工作的統一管理,各州、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按照分級管理的原則,依法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建設工程施工招標投標和評標的監督管理工作。
第四條 工程量清單編制應當執行國傢清單規范、省:E程量清單細目指南的有關規定及—F列規定:
(一)在分部分項工程量清單的編制寸,項目特征描述應當清晰、準確,對清單項目的技術和質量要求,應在招標文件的技術部分中明確相應的要求和標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