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文老師生涯裡
篇一:老師教作文
賈老師教作文
第一講 學寫作文要有信心
作文,就是寫文章。
我們小朋友寫的文章跟大人們寫的文章有些不一樣。我們主要學寫簡短的記敘文,即把自己看到的、聽到的、以及親身經歷過的有意義的事,圍繞中心,按一定的順序用文字表達出來。作文,既不神秘,更不可怕,隻要打好基礎,掌握規律,留心觀察周圍的事物,人人都能寫好作文。試想,把自己平時所見、所聞、所想、所感告訴別人,讓別人與自己一起分享生活的樂趣,那該是多麼快活的事啊!
然而,許多小朋友怕寫作文,視作文為洪水猛獸。老師出瞭題,愣瞭兩節課,硬是寫不出幾個字。老師批評,傢長責怪,孩子們十分苦惱。
我小時候,跟許多小朋友一樣,不喜歡作文。作文的成績經常得“劣”劣是最差的一個等第,即不及格)。為此,老師用戒尺打過我的手心,還罰我抄書、背書;父親說我不是讀書的料,還說,已經為我買好瞭一輛黃包車,長大瞭上街去拉黃包車。
一次偶然的機會,讓我發現瞭作文的秘密。進中學瞭,一次,老師出瞭個題“快樂的星期天”,讓我們作文。寫什麼呢?我突然想起,前不久的一個星期天,我隨堂叔去竹林打鳥的事兒。哈,那一天,我過得可真快樂。這片竹林裡的鳥多得令人目不暇接。堂叔的槍法真準,沒過多久,他打下瞭許多鳥。他打我撿,急得我手直癢癢,也躍躍欲試。堂叔看出我的心思,把槍交給我,讓我打幾槍過把癮。我托不起槍管,就把搶擱在樹杈上,瞇起左眼,對準目標,真是瞎貓逮著死老鼠,居然也讓我打下瞭一隻麻雀,我扔掉槍去撿那隻被打下瞭的鳥。當時,我那股高興的勁兒簡直無法形容。這一天,我好高興。
我把這件事寫進瞭作文。意想不到的是,在講評課上,老師向大傢介紹瞭我的這一篇作文,說我寫得生動、具體,描繪細膩,感情真實,引得大傢不約而同地把目光投向瞭我。
作文本發下來瞭,我發現本子上有好多紅杠密圈,題目的左邊批瞭個“優”。我的心裡美滋滋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