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心理學心得體會
篇一:犯罪心理學心得體會
犯罪心理學心得體會
通過學習犯罪心理學,我對這門科學有瞭更深的理解,犯罪心理是人類固有的潛在心理。犯罪是一種特別危險的侵害法益的不法行為。我國刑法第十三條規定:“一切危害國傢主權、領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國傢、顛覆人民民主專政的政權和推翻社會主義制度,破壞社會秩序和經濟秩序,侵犯國有財產或者勞動群眾集體所有的財產,侵犯公民私人所有財產,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和其他權利,以及其他危害社會的行為,依照法律應當受刑罰處罰的,都是犯罪,但是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的,不認為是犯罪。”犯罪心理責則是與實施被法律禁止並要求予以懲罰的行為有關的心理活動。根據馬克思和恩格斯的辯證唯物主義的心理觀,犯罪心理是客觀與主觀的辨證統一。而這種統一通過犯罪人的特殊的實踐活動來實現。犯罪心理的形成是犯罪主體與社會環境的內外因素相互作用、相互鬥爭、相互影響的過程。犯罪心理在形成過程中,都經歷瞭對社會環境的消極因素內化、外化、強化三個階段。當人類的犯罪心理在外界信息刺激和誘因的影響下,轉化為犯罪行為。
一、人類為何會產生犯罪心理
犯罪心理是如何形成可以分兩個時期來分析說明,即未成年時期和成年時期。在不同時期對犯罪心理的產生的影響因素及其程度也不盡相同。
在未成年期,未成年人的心理容易受到社會這一外界因素的影
響,且自身的判斷能力、辨別是非的能力較弱,我們可以把人類未成年時期的心理比作一張白紙,所有人類在這一時期所面對的一切外界因素,都會很容易的在這張白紙上留下痕跡,加上缺乏選擇性的保留,所以這張白紙隨著人類個體的成長,其內容也逐漸豐富,最終在未成年期將要結束時,形成瞭較為穩定的內涵,即產生瞭較為穩定的心理活動。這些心理活動中所包含的犯罪心理則因此前他們所接受的種種消極的影響有關。
具體來說,人類未成年時期社會影響的因素主要包括:傢庭、學校、媒體等。傢庭是每個人的人生初期的主要生活場所,也是其心理成長的最初環境,其成員尤其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