偶像作文
篇一:偶像(作文)
偶像
王垚
偶像,字典上的解釋是:比喻盲目崇拜的對象。“盲目”一詞,讓我有點無從下筆。故在此聲明,我所寫的偶像,並非是我盲目崇拜的對象。
畢淑敏,便是我的偶像,是我想成為的那一類女性。她並不漂亮,圓圓的臉,有點臃腫的身材,似乎我與她在這方面還有些許相似。已經落伍的發型,舊式的服裝,外表極其的不光鮮。然而,當我閱讀過她的作品,看過她的經歷後,一種崇拜就油然而生。
剛開始接觸她的作品,是從《我很重要》這篇文章開始的,屈指一算大概也有五年瞭。當時的年齡還尚淺,讀完之後就有一種很激動的心情,覺得自己好重要啊!尤其是讀到:“我們的地位可能很卑微,我們的身分可能很渺小,但這絲毫不意味著我們不重要。”簡直就覺她很懂我,說到我的心坎裡瞭。那時的我,比現在還沒自信,總覺得比別人要差點。看到外表好的女生,很羨慕,也很自卑。看到有才的同學,很崇拜,很自責,為什麼自己那麼笨。看瞭她的文章,其實並沒有很徹底的改變我,但是我學會去尋找自己的長項,發現自己也沒有很糟糕。
由於也是一位心理醫生,她的作品中,不乏有一些“病例”。《養心的妙藥》便是她的一部心理散文精選。這本書我並沒有完全的看完,隻是從選取瞭幾篇。《常常愛惜》就是其中的一篇。很早以前就聽說過羅丹的那句名言“生活中並不缺少美,缺少的是發現美的眼睛”,而畢淑敏的這篇文章,便詮釋瞭這句話。愛惜身邊的每一樣東西,便會發現生活真的很美好,而生活在其中的人也是很幸福的!
將她視為偶像,很重要的一點,是她的經歷。她從事過20年的軍醫,後來轉行當瞭作傢,註冊心理咨詢師。這一切,都是我的夢想。很小的時候,就很想成為一名軍醫。大概是受傢人的影響吧,很想成為軍人,但又因體型,不符合軍人的條件,便想當軍醫。有段時間,萌發瞭成為作傢的念頭,“我手寫我心”的自由,令我神往。而心理醫生,正好也是我的候選職業中的。
綜上所述,畢淑敏是我的偶像還真不為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