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迅小時候的事作文
篇一:一件小事魯迅
一件小事魯迅
我從鄉下跑到京城裡,一轉眼已經六年瞭。其間耳聞目睹的所謂國傢大事,算起來也很不少;但在我心裡,都不留什麼痕跡,倘要我尋出這些事的影響來說,便隻是增長瞭我的壞脾氣,——老實說,便是教我一天比一天的看不起人。
但有一件小事,卻於我有意義,將我從壞脾氣裡拖開,使我至今忘記不得。
這是民國六年的冬天,大北風刮得正猛,我因為生計關系,不得不一早在路上走。一路幾乎遇不見人,好容易才雇定瞭一輛人力車,教他拉到S門去。不一會,北風小瞭,路上浮塵早已刮凈,剩下一條潔白的大道來,車夫也跑得更快。剛近S門,忽而車把上帶著一個人,慢慢地倒瞭。
跌倒的是一個女人,花白頭發,衣服都很破爛。伊從馬路上突然向車前橫截過來;車夫已經讓開道,但伊的破棉背心沒有上扣,微風吹著,向外展開,所以終於兜著車把。幸而車夫早有點停步,否則伊定要栽一個大斤鬥,跌到頭破血出瞭。
伊伏在地上;車夫便也立住腳。我料定這老女人並沒有傷,又沒有別人看見,便很怪他多事,要自己惹出是非,也誤瞭我的路。 我便對他說,“沒有什麼的。走你的罷!”
車夫毫不理會,——或者並沒有聽到,——卻放下車子,扶那老女人慢慢起來,攙著臂膊立定,問伊說:
“你怎麼啦?”
“我摔壞瞭。”
我想,我眼見你慢慢倒地,怎麼會摔壞呢,裝腔作勢罷瞭,這真可憎惡。車夫多事,也正是自討苦吃,現在你自己想法去。
車夫聽瞭這老女人的話,卻毫不躊躇,仍然攙著伊的臂膊,便一步一步的向前走。我有些詫異,忙看前面,是一所巡警分駐所,大風之後,外面也不見人。這車夫扶著那老女人,便正是向那大門走去。 我這時突然感到一種異樣的感覺,覺得他滿身灰塵的後影,剎時高大瞭,而且愈走愈大,須仰視才見。而且他對於我,漸漸的又幾乎變成一種威壓,甚而至於要榨出皮袍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