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保障監察宣傳欄
篇一:勞動保障監察宣傳手冊
勞動保障監察宣傳手冊
一、勞動監察政策解答
1、什麼是勞動保障監察?
勞動保障監察是勞動保障行政機關依法對用人單位遵守勞動保障法律法規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發現和糾正違法行為,並對違法行為依法進行行政處理或行政處罰的行政執法活動。勞動保障監察的內容主要是國傢法定的勞動標準和事項以及社會保險規定的執行情況。如用人單位遵守錄用和招聘職工規定的情況、遵守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情況、遵守女職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勞動保護規定的情況、遵守工資支付規定的情況、遵守社會保險規定的情況、用人單位制定的勞動規章制度是否合法等。
2、如何舉報用人單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的行為? 任何組織和個人對於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的行為都有權檢舉和控告。舉報可以采取口述舉報、電話舉報、信函舉報等形式。凡符合規定的舉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在7日內立案受理。不符合規定受理范圍的舉報,告知舉報人向有處理權的機關反映。舉報人有權要求告知舉報的受理和查處結果。
3、(原文來自:wWW.bDFqy.com 千葉 帆文摘:勞動保障監察宣傳欄)企業不按時支付工資怎麼辦?
用人單位沒有正當理由超過規定的付薪時間未支付勞
動者工資屬於無故拖欠工資行為,是侵權行為,勞動者可以向勞動保障部門舉報,勞動保障監察部門應責令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工資,並給予一定的補償。但如果是因為用人單位遇到非人力所能抗拒的自然災害、戰爭等原因或因生產經營困難、資金周轉受到影響而未按時支付工資,就不屬於無故拖欠。
4、訂立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能否向勞動者收取定金、保證金或扣留居民身份證?
國傢法律明令禁止用人單位招用人員時向求職者收取招聘費用,向被錄用人員收取保證金或抵押金,扣押被錄用人員的身份證等證件。因此提醒勞動者,一旦用人單位有這種非法行為,應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