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鼓樓區勞動保障局
篇一:2016福建福州鼓樓區事業單位招聘79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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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福建福州鼓樓區事業單位招聘79人公告 2016福建省事業單位統考筆試一年4次,考試時間分別為3月19日、5月28日、8月27日(暫定)、11月19日,福州鼓樓區事業單位招聘參春季5月28日考試,一年僅此一次。 福州鼓樓區事業單位招聘條件: 本次考試具體招聘單位、招聘職位、招聘人數、職位資格條件等信息詳見《2016年鼓樓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信息表》。
二、招聘條件和對象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且年滿十八周歲;
(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
(三)遵守紀律,品行端正,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
(四)具備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專業、職業(執業)資格或技能條件等;
(五)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六)具備崗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七)報考人員的畢業證書、資格證書、工作經歷、年齡、現役等相關資格條件,均以2016年5月9日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計。全日制普通院校應屆畢業生畢業證及相關證書可放寬至2016年7月31日前提交招聘單位主管部門。逾期未能提供者,取消聘用資格。
(八)2016年5月9日前常住戶口在我省的報考人員,福建省內高校的省外生源和省外高校的福建生源凡是2016年應屆畢業生,均視為本省報考者。
(九)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各級公務員或事業單位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在讀非應屆畢業生、現役軍人、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以及法律規定不得報考的其他人員,不得報名。報考者不得報考聘用後即構成回避關系的崗位。連江、羅源、永泰、閩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