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離後勞動合同
篇一:員工自離管理辦法
1、目的(Purpose)
1.1 為規范工業園員工自離處理程序操作制度化、程序化,便於操作及指引,特制定
本程序。
2、適用范圍(Scope)
2.1 適用於工業園所有自離員工。
3、責 任(Responsibilities)
3.1人事組負責執行這項程序。
5.1《缺勤員工統計表》
5.2《通知函》
5.3《自動離職通知單》
5.4《曠工警告函》
5.5《解除勞動合同關系函》
人事行政部
篇二:員工自離-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
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
XXX:
我公司與你2016年5月20日所簽訂的勞動合同,現因你自 2016年5月23日後,未履行任何請假手續,即連續曠工至今,嚴重違反公司《員工手冊》及考勤管理制度等的規定,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第 二)款規定,決定與你解除勞動合同,解除勞動合同時間為2016年6月25日,勞動關系同時解除。
請你於2016年6月30日前到人力資源部辦理離職工作交接手續,逾期不辦理,後果自負。
特此通知!
XXXXXXXX有限公司
2016年6月25日
篇三:自動離職的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