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勞動合同有什麼用
篇一:簽訂勞動合同有三個方面的作用
簽訂勞動合同有三個方面的作用:
?一是保護勞動者和用人單位雙方的利益;
?二是明確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的雇傭關系;
?三是在發生勞動爭議時是有效的法律依據。
?因此,對農民朋友們而言,進城找到工作後,一定要有簽勞動合同的意識。隻有簽瞭合同,才能有效的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有效的避免或解決勞動糾紛。特別是當自己的合法權益受到侵犯時,合同是進行仲裁、訴訟的法律依據。再退一步說,沒有勞動合同,就業者心裡也不踏實,因為可能隨時被用人單位辭退,卻得不到自己應得的利益。因此,無論從哪方面講,進城就業者還是要事先跟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
篇二:簽訂勞動合同應註意的十大陷阱
簽訂勞動合同時要註意的十大陷阱
摘要:《勞動合同法》實施後,懾於賠償雙倍工資的威力,幾乎所有的用人單位都實行全員簽訂勞動合同的制度。但是,用人單位處於強勢,其工作人員早就吃透瞭《勞動合同法》。而勞動者往往由於自身文化素質、法律意識等原因,造成“信息不對稱”,在簽訂勞動合同時對遭遇的種種陷阱渾然不知。本文現針對在簽訂勞動合同時勞動者須提防的陷阱做瞭一些分析總結。給廣大勞動者提個醒。
一、需弄清對方是否為合法用工單位
簽訂勞動合同時,首先要弄清楚對方是否為合法用工單位,是否具備用工主體資格。簽訂勞動合同後,如不發生意外情況,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將是一個長期的合作過程。因此弄清楚對方的情況是必要的。
一般而言合法成立的企業、個體工商戶、事業單位如會計師、律師事務所等都是具有用工主體資格的單位。合法成立是指有依法辦理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相關主管部門簽發的執業許可證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