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時勞動合同法
篇一:臨時工勞動合同法
[臨時工勞動合同法]臨時工勞動合同法勞動合同法實施後的臨時工合同問題 瀏覽次數:1220次懸賞分:0 | 解決時間:2008-10-26 22:01 | 提問者:ofgy請教您一個問題,臨時工勞動合同法。勞動合同法自2008年元月一日開始實施生效,目前我公司存在一部分保潔臨時工公司從從農村招入)。新法實施前按照以前的做法,沒有和這部分人簽訂勞動合同,也沒有為這部分人辦理保險。新法實施後,如不和其簽訂勞動合同和辦理保險關系,公司將面臨很多風險。現在公司打算和他們簽訂用工合同,為他們建立保險關系,問題是1、公司不知道怎樣與這部分人簽訂用工合同,簽訂多長的勞動合同?2、如果簽訂一定期限的合同,簽訂兩次以上是不是就得和他們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這不就和正式職工沒什麼區別瞭嗎?3、是不是可以簽訂臨時工協議之類的,要是簽訂臨時工協議 有法律效力嗎? 精彩回答 1.簽訂多長時間,這個由你們和勞動者進行協商得出,法律沒有明確規定.2.是的.簽訂2次以上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第三次就要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瞭.這裡有一點要提出,你有個概念搞錯瞭.有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都是正式工,都是享有最基本的權利和義務的.3.不可以.簽訂臨時工協議這種東西,你就無法為他們上保險,萬一發生工傷事故的話,你要承擔全部責任.而且08年之後,已經沒有臨時工這個概念瞭,現在叫以完成一定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同樣是勞動合同.你無法規避這一點.----------------------------------------------------------------------建議你依照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辦事,為別人負責,也是為自己單位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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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二:臨時工勞動合同范本
臨時工勞動合同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及有關法律、法規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