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保障法律培訓
篇一:第一講:勞動保障法律法規
第一講:勞動保障法律法規2課時)
主要內容:
一)、外出打工前的準備:
1、瞭解勞動者應享有的基本權利:
勞動者享有平等就業和選擇職業的權利、取得勞動報酬的權利、休息休假的權利、獲得勞動安全衛生保護的權利、接受職業技能培訓的權利、享受社會保險和福利的權利、提請勞動爭議處理的權利。
2、瞭解勞動者應承擔的義務:
勞動者應當完成勞動任務,提高職業技能,執行勞動安全衛生規程,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
3、瞭解就業的基本情況:
年滿16周歲以上有勞動能力的農村勞動力才可外出打工。國傢禁止用人單位招用不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
建設領域的工作大都是強體力勞動,因此務工者必須身體健康,凡患有高血壓、心臟病、貧血、慢性肝炎、癲癇羊角風)等癥的人不宜從事建設領域的工作。
4、外出打工需辦理的手續:
1)、辦理暫住證。目前我國有大部分城市要求外來打工人員辦理暫住證。辦理暫住證一般有兩種方式:一是集體辦理,二是個人去辦理。
在建設領域務工一般有兩種方式。一是勞務企業成批組織務工人員進城務工,並統一為務工人員解決住所。這種情況下,應當由雇工的企業統一為務工人員辦理暫住證,由單位開介紹信派人到駐地派出所為外來務工者集體辦理暫住證。二是外來人員個別地進城務工,在物業管理、環境衛生管理等企業打工,又住宿在企業提供的住所中,一般也由雇工的企業代為辦理暫住證。外來打工人員也可以自己辦理暫住證。
暫住證的辦理需持本人身份證或者原籍鄉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公安機關出具的身份證明,到暫住地派出所申報暫住登記。辦理暫住登記的外來人員,應據實向登記機關單位)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