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勞動合同
篇一:談我國勞動合同制度的完善
談我國勞動合同制度的完善
袁津健
社保08—1班
0813060122
隨著我國社會結構和利益結構的深刻變化,尤其是《勞動合同法》頒佈實施以來,深入貫徹落實以人為本的科學發展觀,有效發揮公共財政政策和充分就業政策效應,建立統籌城鄉的勞動力市場和工資宏觀調控體系,逐步完善企業的法人治理結構和勞動用工制度,依法維護勞動者的勞動經濟和社會保障權益,已經成為社會各階層廣泛的戰略思想共識和價值觀認同。
正是各級政府依法科學執政理念的日益成熟,有力地促進瞭經濟的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改善和解決瞭一些棘手的社會民生問題,勞動關系法制化進程和社會輿論環境得到明顯的改善,主要表現在:各類企業的勞動合同簽訂率普遍提高,勞動用工短期化趨勢得到有效遏制;企業守法經營和諧發展的意識普遍增強,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和用工秩序更加規范;企業職工參與民主管理的責任意識普遍高漲,依法主動維權和合理表達利益訴求的願望更加強烈。
及時完善《勞動合同法》的制度結構和法源基礎,認真研究和科學細化相關勞動法律責任條款,提高勞動法律和配套政策制度的執行力,對於發展規范有序、和諧穩定的新型勞動關系,具有特別重要的意義。
提高相關條款的可操作性
從我國頒佈實施《勞動合同法》以來,企業勞動用工制度進一步規范,社會媒體輿論關註聚焦程度進一步提高,勞動者的合法權益也得到進一步保障。今後要以更加嚴謹專業的法理闡述和工作態度,不斷提高法律責任條款的可操作性。
1.從實施范圍和效果上看,從整體而言,各地貫徹實施《勞動合同法》情況是比較好的,其中,企業執行情況普遍好於機關事業單位,國有、集體企業普遍好於非公有制中小企業,歐美外資企業普遍好於日韓臺資企業,經濟發達地區普遍好於欠發達地區企業。現階段重點是要規范面廣量大的非公中小企業,非全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