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保障所標志
篇一:勞動保障所職責
鄉鎮勞動就業社會保障服務所工作職責
1、宣傳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政策,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及鄉鎮政府的雙重領導下,組織實施轄區內的勞動和社會保障管理服務工作。
2、開發就業崗位,拓寬就業渠道,積極開展職業指導、職業介紹,落實再就業優惠政策,為下崗失業人員提供再就業和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服務。
3、指導企業開展在職職工職業技能培訓,統籌管理轄區內勞動力的職業培訓工作,建立健全與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培訓機構合作機制,組織企業失業人員和新成長勞動力參加職業技能培訓和鑒定工作。
4、負責轄區內農村富餘勞動力的調查統計、建立勞動力資源信息庫、動員組織農村富餘勞動力參加轉崗培訓、為外出務工的農民工辦理有關手續和提供相關服務,以及指導農村富餘勞動力的轉移和組織勞務輸出等工作,建立外出務工人員信息庫。
5、負責轄區內企事業單位、各類經濟組織和個體工商戶及自由職業者等參加社會保險有關情況的調查,督促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建立參保信息臺帳。做好轄區內參保人員社會保險待遇的支付和參保人員的日常管理工作。指導下崗失業人員接續和轉移社會保險關系,協助做好靈活就業人員的參保資格審查、社會保險登記、參保繳費等項服務性工作。
6、開展離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組織退休人員開展各項活動,對社會保險金領取和遺屬待遇領取資格進行調查認定。
7、督促、指導用人單位與職工簽訂勞動合同;監督用人單位執行最低工資保障制度和工資支付制度。
8、協助上級勞動保障監察機構監察轄區內用人單位遵守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政策的情況,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政策的行為進行調查、取證。配合勞動保障監察機構做好轄區內勞動保障監察工作。
9、建立農村勞動力、外出就業人員、轄區內非農產業就業人員、失業人員、離退休人員、工傷職工的基本情況檔案,建立勞動力資源信息、求職登記、職業培訓、就業安置、社會保險等各項工作數據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