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上沒寫工資
篇一:沒有簽訂勞動合同,怎麼索要工資?
沒有簽訂勞動合同,怎麼索要工資?
導讀
在現實生活中,可能會因為各種原因,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沒有書面勞動合同,對用人單位而言,有面臨處罰的可能,對於勞動者而言,會面臨合法利益遭受侵害的局面。那馬一旦出現,用人單位拖欠工資的情況,勞動者應當如何維護自身利益呢?
案例
張某是某工業園區的門衛,工作期間並沒有簽訂勞動合同,2009年某天老張接到辭退通知而且沒有結算工資。張某多次找工業園區的老板索要工資未果,因此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並請求對此事進行調查,調查過程中該工業園區的老板不承認張某為該企業的員工,張某也拿不出勞動合同證明與該企業存在勞動關系,勞動監察部門也沒有做出令張某滿意的結果。張某考慮到需要支出訴訟費和律師費就沒有到法院起訴。
分析
一)未簽訂勞動合同的如何證明勞動關系,可以提供以下證據證明存在勞動關系:
1、用人單位下發載有勞動者姓名的各種文件:通知、工作任務、任命通知書、介紹信、簽到表等,這些證明材料應有用人單位的公章;
2、勞動者代表用人單位與其他實體或個人簽訂的合同:勞動者代表公司與他人簽訂的合同,且合同上又有用人單位所蓋公章;
3、與用人單位有業務往來的其他單位留存的相關資料、勞動者在其企業的上下班的打卡記錄、工作證等;
4、錄音、錄像、照片:勞動者在上下班時的錄音錄像,或者其他關於工作方面的錄像也可作為給用人單位提供瞭勞動的證據。
5、網絡聊天信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相關人員業務往來的QQ、微信等即時通訊工具聊天記錄,並證明通訊工具的使用者是本人;
6、手機短信往來:勞動者與用人單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協商往來的短信記錄。
二)關於訴訟費一般是原告先行支付,然後等到案件審理結束後根據審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