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法,病假工資
篇一:新勞動法病假工資規定
一、病假工資計算基數、病假工資計算公式、病假工資怎麼算?
1)其可以由勞動合同進行約定,但是不得低於相應的崗位工資; 2)如果集體合同或集體協商約定標準高的,取其高;
3)雙方無任何約定的,按照勞動者正常出勤月工資的70%來確定。 2.病假工資的系數:
1)病假工資的系數與職工病假期限以及工齡的長短相對應,一般來講,期限越長,工齡越短,系數越小;
2)現行法律規定,職工連續休假在6個月以內的,連續工齡不滿2年,病假工資的系數為本人工資的60%;
3)滿2年不滿4年,病假工資的系數為本人工資的70%;滿4年不滿6年病假工資的系數為本人工資的80%;
4)滿6年不滿8年,病假工資的系數為90%; 5)滿8年,病假工資的系數為本人工資的100%;
6)連續休假在6個月以上的,連續工齡不滿1年,病假工資的系數為本人工資40%,滿2年不滿3年,病假工資的系數為本人工資的50%,大於等於3年,病假工資的系數為本人工資的60%。
3.通過基數和系數相乘後得出的病假工資,可以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但不能低於最低工資標準的80%;
4.職工病假待遇如果高於本市上年度月平均工資的,可以按照本市上年度月平均工資計發。 二、病假工資支付規定、病假工資計算方法、病假工資計算標準? 1.非全月病假: 1)非定額人員:
應扣病假工資=基本工資×70%÷21.75)×應扣工資基數×病假天數+基本工資×30%÷21.75)×病假天數
當月所得工資= 基本工資-應扣病假工資 2)定額人員:
應扣病假工資=1000×70%÷21.75)×應扣工資基數×病假天數+1000×30%÷2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