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適用合同法
文章分類:專題作文
你也會想看的:喂鴿子作文
篇一:關於勞動合同的相關法律法規
關於勞動合同的相關法律法規
一、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合同的註意事項
一)建立勞動合同
1、用工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
2、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並與勞動者補訂書面勞動合同;勞動者不與用人單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書面通知勞動者終止勞動關系,並按規定支付經濟補償;
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向勞動者支付一個月工資作為經濟補償;未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作為經濟補償。
3、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個月的次日至滿一年的前一日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的工資,並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應當立即與勞動者補訂書面勞動合同。
4、用人單位依法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的工資或者應當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而未支付的,勞動行政部門應當責令用人單位支付。
二)關於勞動報酬
1、用人單位在用工時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約定報酬不明確的,新招的勞動者的報酬按照集體合同規定的標準執行;沒有集體合同的或集體合同未規定的,實行同工同酬。
2、用人單位在簽訂的書面合同中未明確約定勞動報酬和勞動條件的標準引發爭議的,雙方可重新協商;協商不成的,適用集體合同的規定;沒有集體合同的或集體合同未規定的,實行同工同酬;沒有集體合同或集體合同未規定勞動條件的,按照國傢有關規定。
三) 勞動合同的期限
1、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或者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