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乙方違約責任
篇一:新勞動合同違約責任規定
臺州樂透潔具有限公司
勞動合同書違約責任協議
1. 乙方在合同期內辭職,須提前30日提交書面辭呈,甲方批準後辦理完畢工作交接手續,可解除勞動合同,無需承擔違約金責任;
2. 乙方在試用期內辭職:作業員須提前3日提交書面辭呈,批準後辦理完畢工作交接手續,可解除合同,無需承擔違約金責任;
其它崗位須甲方指定崗位交接人進行工作交接,辦理交接時間最長不得超過15天,工作交接完畢後可解除合同,無需承擔違約金責任;
3. 乙方需急辭工者,不能按本規定第1、2條要求辦理離職手續,需承擔違約責任,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違約金計算方式:違約金=提前離職天數×日工資
計件:日工資=3個月工資之和÷3個月出勤天數之和
計時:日工資=小時工資標準×8小時
月薪:日工資=月工資標準÷26天
乙方在合同期內因無法抗拒因素如重大疾病,事故等特殊事件)需解除合同時,經雙方協商,可酌情減免違約金,同時解除勞動合同;
4. 乙方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或嚴重違反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5. 甲方因不能提供勞動條件或無故辭退乙方時,按國傢勞動法規對乙方進行經濟補償;
6.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 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 年 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