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勞動合同法的評價
篇一:勞動合同法的評價報告
1.《勞動合同法》實施初期引發那些軒然大波?
1)勞動合同法一出臺便遭到瞭許多企業傢的抱怨和反對。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動者在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或連續訂立2次固定期限合同後,用人單位應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等內容引起企業傢的反對,他們認為這會使企業用工成本上升,並增加企業負擔,不利於企業的發展。
2)很多企業由於對勞動合同法的錯誤理解,出現瞭全體員工解聘和重新訂立勞動合同的混亂局面。
3)由於中國首次實施勞動合同的相關法律,當時的企業、勞動者由於不適應而感到困惑,也引起瞭社會各界對勞動合同法的大討論。
2.《勞動合同法》最有爭議的內容是什麼?
1)爭議最多的是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有關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規定。
2)勞動法是否具有應當具有的勞動法的保護意義。現實中出現有人因為新的的勞動法的頒佈影響其本來應有的工作環境,被迫失業,因此懷疑其價值。而支持該項法律的人士則強調不能片面而語,事情有兩面性,大局是有利的,其價值不可磨滅與否認。
3)新法的受益方是哪方?有人認為受益方為職工,職工可以通過連續兩次的簽約獲得無固定期的合同,公司企業利益受損。而員工也因為如此的法案被企業無故解雇,或者簽訂新的合約,而以前的工齡一筆勾銷。對於員工是不公平的,也是致命的。
4)是否這部法律能夠很好的獲得實行,在實行過程中由於執法不嚴等因素經常出現是否可以被解決。正如視頻中一教授所言,“中國的問題是在執法上”。
3.視頻中,代表方有哪些?各自的觀點是什麼?
1)正方:《勞動合同法》不會傷害勞動者。
代表:郭軍、林嘉、現場的某些人大學生。
作為勞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