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鎮環境目標責任書
篇一:鄉鎮環境保護工作目標責任書
鄉鎮環境保護工作目標責任書
篇二:鄉鎮環保責任書
為全面推進農村環境保護工作,建立良好環保工作監督責任體系,改善區域環境質量,促進我縣環境建設與經濟建設同步共贏,著力改善人居環境,解決民生問題,建設生態文明,縣人民政府與各鄉鎮政府簽定瞭二○一二年度環境保護目標管理責任書,根據管理責任書內容,制定如下考核辦法:
一、考核組織
環保目標責任書的考核由康縣人民政府統一組織,抽調相關部門人員組成考核組,對各鄉鎮責任書完成情況逐項進行考評,形成考核意見並最終進行排名,同時接受社會各方面的監督。
二、考核形式
考核組年終進行一次考核,考核采取聽、查、看、問等形式,通過召開座談會、走訪相關人員、查閱有關資料和記錄,對一年來執行責任書有關材料、數據、記錄進行查看,考核組對責任書執行情況公平、公開、公正評分。年終考核在當年十二月底前完成,次年第一季度公佈考核結果。
三、獎罰辦法
考核采用百分制,按照考核得分排名取前7名予以獎勵。其中一等獎1名,獎金2000元,二等獎2名,獎金各1500元,三等獎4名,獎金各1200元,各獎榮譽證書一本。排名在末位的在全縣進行通報批評,發生過重大污染事件的給予一定的經濟處罰。並按照環境保護基本國策原則,實行一票否決制。
康縣人民政府
2012年環境保護目標管理責任書
鄉鎮 考核機關: 康縣人民政府 責 任 人: 責任單位: 責 任 人:簽訂日期:2012年2月日
2012年環境保護目標責任書指標 序號 指標名稱 考核內容 分值 實得分 一 1、組織在轄區內企事業單位、學校通過標語、板報、環保宣傳文化活動、實踐行動等方式開展各類環保宣傳活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