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公司目標責任書
篇一:物流公司經營目標責任書
**有限公司
2015年度經營目標責任書
甲方考 核 方):
乙方被考核方): 為充分調動分部經理工作積極性,確保公司2015年度經營目標的實現,按照責、權、利對等的原則,雙方在平等的基礎上簽訂《2015年度經營目標責任書》,以明確雙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甲乙雙方應共同遵守。 一、目的:
在完善公司經營管理機制的基礎上,在充分調動經營管理人員積極性的同時,建立公司對所屬分部經營目標責任考核體系,以加強公司對各分部的有效監控。通過推行目標責任體系,將有力地推動公司管理手段和經營風格的轉變,增強公司管理層的抗風險意識和能力。
二、經營考核年度期間: 2015 年01月 0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三、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對乙方的經營活動進行檢查和監督,並提出改進意見。 2、甲方有義務為乙方在經營過程中提供必要的服務和支持。
3、甲方有權在乙方經營活動出現失控和重大失誤時,對本責任書提出修訂或決定終止本責任書的執行。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傢各項法律、法規及公司制訂的各項經營政策和管理規定。
1
2、乙方享有公司授權范圍內進行正常的經營決策的權利。
3、乙方應在市場競爭中積極拓展經營思路,加強內部管理,降低營運成本,加強市場體系建設,提升營銷管理水平,提高盈利能力。
4、乙方必須保障公司資產的安全與完整,不得使資產遭受損失。
5、乙方必須定期或不定期地按甲方要求報送提交)與經營活動有關的各項文件和資料,包括:
① 年度和月度的《經營計劃》和《工作計劃》。 ② 年度和月度的《費用預算》。 ③ 年度銷售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