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新平臺建設方案
篇一:科技創新平臺創新管理辦法
紹興市公共科技創新平臺建設暫行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我市公共科技平臺建設的科學化、規范化管理,增強區域科技創新服務能力,根據《浙江省公共科技條件平臺建設綱要》,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紹興市公共科技創新平臺以下簡稱平臺)是指通過有效優化和整合各類科技資源,向社會提供開放共享的平臺,是為企業、高校、科研單位和廣大科技人員提供研究開發、成果轉化、產業孵化、技術服務、科技創業投融資服務、人才培養等各類公共科技服務的載體。
第三條 平臺建設旨在整合紹興區域科技資源,搭建和提升具有公益性、基礎性、戰略性的科技創新平臺,為全市科技創新活動提供高效服務和有力支持。
第四條 平臺主要依托在紹具備豐富優質的科技基礎條件、較強的科研開發與服務優勢的科技企業孵化器、科研機構、高等院校、行業重點企業、科技中介機構等,通過提供研究開發、技術推廣、軟硬件共享、產品檢測、信息服務、技術服務、管理咨詢、人員培訓等多方面服務,構建直接為產業技術創新服務的開放性技術平臺。
第二章 管理機構與建設單位的職責
第五條 紹興市科技局會同紹興市財政局根據全市科技、經濟、社會發展的實際需要,統籌規劃,組織實施科技創新服務平臺的組建和管理工作。紹興市科技局負責制定平臺建設的總體規劃,編制平臺建設的年度計劃與經費預算;組織平臺建設過程中的檢查監督、考核評估和驗收;綜合協調並處理平臺建設運行中需要解決的重大問題;組織開展平臺績效評估。
紹興市財政局會同市科技局審批平臺建設的年度經費預算,審查平臺年度經費匯總決算;檢查、監督平臺建設經費的管理、使用情況;檢查、監督平臺績效評估。
各主管部門負責本部門、本地區本行業的平臺建設中長期規劃的編制,負責新建平臺的組織和推薦工作;參與組織實施平臺建設,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