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勞動合同,年假
篇一:關於年假補償金 (1)
關於年假補償金
這兩個法律規定可以解你的問題。每天300%的日工資補償標準,如果能夠爭取到,是個不小的利益。
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從第二個月起支付你雙倍工資,補交社保,支付經濟補償。關鍵一點就是證據,需要你和用人單位有勞動關系的證據。至於工作瞭多少時間,可以用“舉證責任倒置”的原則,在仲裁或訴訟時由用人單位出具,因為每個人到一個地方工作都應該填寫入職表。這樣也就證明瞭你的工作時間,發工資你也要簽字,工資發放表也應由用人單位出具,這就證明瞭你每月的收入狀況。
“舉證責任倒置”在勞動法領域廣泛存在。《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六條規定:“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與爭議事項有關的證據屬於用人單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單位應當提供;用人單位不提供的,應當承擔不利後果。”第三十九條第二款規定:“勞動者無法提供由用人單位掌握管理的與仲裁請求有關的證據,仲裁庭可以要求用人單位在指定期限內提供。用人單位在指定期限內不提供的,應當承擔不利後果”。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一)》第13條特明確規定:因用人單位作出的開除、除名、辭退、解除勞動合同、減少勞動報酬、計算勞動者工作年限等決定而發生的勞動爭議,用人單位負舉證責任。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於確立勞動關系有關事項的通知》中規定:“工資支付憑證、社保記錄、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考勤記錄由用人單位負舉證責任”。
建議你用一小時看一下《勞動合同法》和《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你才能知道用人單位到底在那些方面侵犯瞭你的權益,也才能更全面地維護你的合法權益,會使你一生受益。
如果用人單位侵犯瞭你的合法權益,註意收集證據。如果將來仲裁或訴訟,這很重要。 廖某與某美藝公司之間勞動關系存續期間應確認為 1995年1月10日至2013年11月8日。未休年假的工資屬於勞動報酬范圍,某美藝公司未舉證證明在廖某勞動關系存續期間已安排年休假或支付未休年休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