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文說明文作文
篇一:常見說明文的作用
常用的說明方法及其作用
說明文是以說明為主要表達方式,對事物、事理進行介紹、解說的一種文體。常見的說明方法有舉例子、引資料引用)、分類別、列數字、作比較、畫圖表、下定義、作詮釋、打比方、摹狀貌、作假設這11種。常見的有:舉例子、列數字、打比方、分類別、作比較、下定義。
1)舉例子具體說明)
定義:舉出實際事例來說明事物,使所要說明的事物具體化,以便讀者理解,這種說明方法叫舉例子。運用舉事例的說明方法說明事物或事理,一要註意例子的代表性,二要註意例子的適量性。
好處:使文章表達的意思更明確,更生動形象,讀者更明白,增強說服力。
例句:雲能預示天氣。比如,在新疆地區,出現雲就代表將要下雨。——《看雲識天氣》
2)列數字列數據)準確說明)
定義:為瞭使所要說明的事物具體化,還可以采用列數字的方法,以便讀者理解。需要註意的是引用的數字,一定要準確無誤,不準確的數字絕對不能用,即使是估計的數字,也要有可靠的根據,並力求近似。
好處:數字是從數量上說明事物特征或事理的最精確、最科學、最有說服力的依據。用列數字的方法進行說明,既能準確客觀的反映事實情況,又有較強的說服力。)
例句:趙州橋非常雄偉,全長50.82米,兩端寬9.6米,中部略窄,寬9米。——《中國石拱橋》體現準確性 )
3)打比方生動說明)
定義:利用兩種不同事物之間的相似之處作比較,以突出事物的性狀特點,增強說明的形象性和生動性的說明方法叫做打比方。說明文中的打比方的說明方法,同修辭格上的比喻是一致的。用這個方法,可以使抽象復雜說得淺顯易懂,具體生動。不同的是,比喻修辭有明喻、暗喻、和借喻,而說明多用明喻和暗喻,借喻則不宜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