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減負責任書
篇一:教師減負增效工作責任書
金絲峽鎮中心
任課教師“減負增效”工作責任書
為全面貫徹教育方針,大力實施素質教育,進一步加大對減輕義務教育階段中生課業負擔的督查力度,切實制止和糾正造成學生過重課業負擔的各類辦學行為,有效解決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存在的中生課業負擔過重的突出問題,根據《陜西省教育廳關於印發<減輕義務教育階段中生過重課業負擔督查辦法>的通知》,特與任課教師簽訂以下“減負增效”工作責任書:
1、全面實施國傢課程計劃和標準,嚴格按學校分工表、課程表上課,不得擅自調課、換課、擠占、挪用課。
2、不隨意增加課程難度、增減課程和課時、趕超教學進度和提前結束課程現象。
3、切實保障體育、音樂、美術、科學、英語和綜合實踐類課程的開設,切實保證學生自主學習、班隊隊活動和社會實踐的時間。
4、嚴格執行義務教育階段中生在校上課和課外自習時間的規定,學生在校學習時間不含課間休息、課外活動和社會實踐)生不宜超過6小時。
5、住校生每天晚自習時間不得超過2課時,走讀生原則上不安排晚自習。不利用晚自習補習文化課,或組織學科教學活動。
6、一、學生不得留書面傢庭作業,其他年級學生以中等水平學生完成作業時間計算)書面傢庭作業量每天控制在1小時以內。
7、學生周作業佈置有計劃,嚴格執行“教導處把關、主管教學校長審簽”原則。
8、教師佈置作業必須堅持“精選、先做、全批、講評”原作業練習佈置數量適中,難度適中,堅決杜絕給學生佈置機械性、重復性、難度過大的作業。
9、不允許學校和教師用增加作業量的方式懲罰學生。
10、不利用寒暑假、公休日、課餘時間組織或者變相組織學生進行補課。
11、不得舉辦各類學科競賽輔導班,不得組織或者變相組織學生參加校外培訓機構舉辦的文化課補習班。不得組織或者參與學生的有償傢教、有償補課活動,不得在“奧數班”等校外社會辦學機構兼職、兼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