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作文的論文
篇一:淺談生作文的真實性 論文
在心為志,發言為聲
——淺議生作文的真實性
一、生作文真實性的缺失 《毛詩序》有雲: “詩者,志之所之也,在心為志,發言為詩, ,情動於中而形於言……”無論是古人作詩還是現代人作文都強調要有真情實感。葉聖陶先生曾說過:“假若有所表白,這當是有關人間事情的,則必須合於事實的真理,切乎生活的狀況。”語文課程標準也明確提出,習作的教學一定要引導學生“表達自已的真情實感”。“要求學生說真話、實話、心裡話,不說假話、空話、套話,並且抵制抄襲行為”。但是,在傳統寫作教學模式的影響下,大多數生的習作缺乏真情實感。
作文,本來就是對認識到的生活的真實的反映。寫出真實的、獨特的感受,才是真正的作文。孩子們眼中、心中的生活本應該是豐富多彩的。生寫作文就是練習能把自己親身經歷或者看到、聽到的事情,用恰當的語言文字表達出來。可現實卻是:受應試教育的影響,有些教師的作文指導仍堅持不移地沖著分數而來。生為瞭能讓作文贏得老師的親睞,得到滿意的分數,而說謊話、編故事或者照搬照抄現有作文。生習作教學是作文的起步教學,如果不加以重視。長此以往,不僅會使生喪失寫作的興趣,還會讓其養成說謊話、訴假情的作文習慣。因此,在習作教學
中找到切實提高生作文真實性的途徑是十分必要的。
二、提高生作文真實性的途徑
一)正確把握生習作的特點
在《語文課程標準》中,把生的作文稱為“習作”。習作,強調的是一個“習”字,它表明生的作文是一種練習。對於生習作的目標,新課標也明確指出:“低年級對寫話有興趣,願意寫話;中年級樂於書面表達,把自己的見聞、感受、和想象不拘形式地寫下來;高年級重視自我的表達、豐富自己的見聞、珍視獨特的感受。”由此可見,生的作文不僅是如何寫好作文,更重要的是對待作文的態度。所以,在階段,教師應該正確把握住生作文的特點,通過教學,讓學生愛上寫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