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好攝影作文
篇一:作文不等於攝影
作文不等於攝影
寫作文一定要真實,有真情實感,隻有那樣才能激起人們的共鳴。但絕不是生活的實錄。
有許多人認為:寫作過程等同於攝影,所不同的是,攝影是用圖像來進行記錄,而作文是用文字來記錄。
是的,我們每人都有一架萬能攝像機——眼睛。我們的雙眼每時每刻都將“鏡頭”投向大千世界。大自然廣博無垠,無所不有,以其獨特的風姿出現在你的“鏡頭”中——美麗的朝霞、浩瀚的星空、皎潔的明月、壯麗的山川、雨後的新綠......還有那復雜的社會現象、人事活動,都紛紛湧入眼簾。生活如此豐富多彩,關鍵是我們如何選好鏡頭,進行精心構思,認真加工,使其成為我們所需要的攝影作品。
寫作比攝影更能表現生活。一幅好的攝影作品如再加上語言或動作的描寫,會更生動、更美麗、更有內涵、更有靈氣。比如有這樣一幀照片:一位年輕貌美的媽媽,臉上帶著羞澀的笑容,跟前坐著一個好似剛會說話不久的孩子,小手指著剛走過來帶著滿臉笑容的帥氣的小夥。如給孩子加上一句“爸爸回來瞭!”你會想到:這是一個溫馨的三口之傢。如把孩子的話變成:“媽媽,我不認識他!”那麼會給你帶來無限的遐想。
寫作不能像攝影那樣,把生活的畫面如實記錄下來。有時可以抓住事物的某一特點隨意擴大或縮小,有時像漫畫看起來笨拙醜陋,與原形相差甚遠,但它又能讓你一眼就能看出你畫的是某某人或某某
景,有時又可像國畫那樣,雖在似與不似之間,但它又比照片更有靈氣,更傳神,更招人喜愛。
的確,寫作不可以是現實生活的照搬。記得上學期十二月份,某一天我讓學生描寫一下課間十分鐘的片段。要求寫真實,結果在學生所寫的片段中是:打亂的、曬太陽的、上廁所的......甚至還有罵架的,基本上沒有積極的東西。閱後讓我深思:什麼是真實。的確,那天天氣很冷,同學們看到的也隻能是這些,可並非天天如此。平時你還可能看到跳繩的、踢毽子的等一些好的運動。
就此我給學生講瞭個笑話:某口技演員為瞭在大賽中獲獎,比賽時把小豬仔藏在懷中,表演時用力捏那豬仔,它便拼命地叫,聲音難聽度可以想象,結果還是不能取勝。好的雜技演員惟妙惟肖的表演會讓人捧腹,雖與真的東西有差異,但你能不說那是一種美妙的藝術。這就是文藝源於生活高於生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