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檔案室規章制度
篇一:學校檔案管理制度
學校檔案管理制度
檔案資料管理是學校常規管理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它既是學校管理和教育、教學、財務工作的歷史紀錄,又是全校教職工工作成績的客觀見證,是學校常規管理的重要基礎工程。為此,制訂制度如下:
1、成立檔案資料工作領導小組。由一名校長分管,人事秘書具體負責,教導處、事務處有關人員協助工作。
2、健全文書檔案,堅持專人收拆,及時登記、簽批、承辦,保證文件資料齊全完整,及時辦理。
3、學校行政人秘檔案包括行政會議記錄、文書檔案、人事檔案各種計劃與安排,各種會議學習記錄。群團教代會材料等分別由職能部門收集,交行政和人秘幹部整理,交檔案資料員,由檔案資料員整理、裝訂、歸檔。
4、學校教導檔案包括處室會議記錄、教師業務檔案、學生學籍檔案、教育教學檔案、體育衛生檔案、普及初等教育檔案等由教導處有關人員負責收集、整理交檔案資料室,由檔案資料員整理裝訂、歸檔。
5、學校總務處檔案包括處會議記錄、校舍、校產檔案、財務檔案、校園建設檔案、人員考核檔案、基建檔案等。由事務處有關人員負責收集、整理,交檔案資料室,由檔案資料員整理裝訂、歸檔。
6、學校的常規管理資料和財會檔案註重平時收集,一般每學期或每學年整理歸檔。由職能部門交檔案資料室,由人事秘書兼資料員負責歸檔立卷。
7、積極做好檔案資料的“四平時”收集、整理、鑒定、立卷)工作,按照檔案立卷的原則和要求做好分類、組卷、編目、裝訂工作。
8、檔案資料室堅持做到“五防”:防火、防潮、防蟲、放光、防盜,確保檔案安全。
9、積極提供利用,嚴格執行借閱制度。借閱檔案要辦理登記手續,外單位查閱檔案須憑介紹信和本單位領導同意,並在本室查閱。查閱檔案不得隨意借出,不得塗改、抽換和拆散,不得損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