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總務處安全責任書
篇一:學校與總務處安全責任書
學校與總務處安全責任書
為瞭落實學校治安綜合治理,落實“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構建完善的學校治安防控體系,使學校各級人員擔負起保一方平安的責任,堅決杜絕意外事故的發生,學校決定全面簽訂安全教育與管理責任狀。後勤部門是學校安全工作的重要所在,涉及校舍、物資、財務和人員,根據總務主任職責要求,特與總務主任簽訂本責任書。
一、責任
1、學校的各類用房,尤其是重要處室包括電腦室、圖書室等)要加強檢查和防范設施,保障安全。
2、督促財務人員嚴格遵守財政紀律,嚴格執行財務制度,不得玩忽職守違反制度,避免被竊、被詐騙等安全問題。
3、編造校產清冊,完善校產登記制度。對校產實行一學期檢查一次,保證校產清楚、完好,發現丟失或使用時損壞要及時上報及時處理。
4、愛護並保護學校財產,對有人要損壞學校財產之事要及時制止。對被損壞的要責令其當即賠償及修理。
5、嚴格檢查學校校舍、設施,經常檢查頂上吊物如電扇、電燈和玻璃等),經常檢查各類運動設備,發現有隱患要及時修理,不得馬虎。
6、註意用電安全,經常檢查電路情況,禁止任何人玩電源開關,亂接各種電器。教育師生在人離開時要做到關扇、關燈後關門。
7、講究飲食衛生,保證師生飲用水的安全;加強食堂的管理,構建嚴密的防范措施,經常檢查食堂的用餐安全情況。
8、嚴加保護消防器具,經常檢查消防器材是否完好,未有火警,任何人不得擅自移動。萬一出現火警要奮力撲滅,並打119急用電話。
9、嚴禁在校園內燃放煙花鞭炮,嚴禁在校園內玩火及師生攜帶易燃易爆品。
10、加強車輛管理,學校門口經常設立警示牌,禁止外來機動車輛進入校內。如果學校有事,必須車輛進入,要做好指揮工作,保證道路暢通和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