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信息化規章制度
篇一:學校教育信息化管理制度
班級電教設備管理制度
1、保管——計算機為學校固定資產,計算機的安全及保管有借用人班主任)負責。零配件的人為損壞和丟失借用人照價賠償。
2、使用——計算機為辦公用機,為辦公服務,不得安裝聊天、遊戲軟件,不得用於遊戲、娛樂等與辦公無關事宜。違反者將處以一百元罰款。
3、維護——借用人應保證校產計算機的日常維護及清潔保養,由於不做清潔保養及日常維護的借用人校方將有權力收回所借用的計算機,並不在提供借用服務。
4、報修——采用逐級上報原則,新的計算機找相應的信息老師安裝系統,安裝結束使用人確認並簽字。使用中由借用人使用所造成的系統問題由借用人負責IP地址、機器名等請查詢nas中信息技術文件夾),硬件故障由校信息中心統一報修並做好登記。
5、借用人無權進行轉借他人使用,由此造成的後果由借用人負責
6、檢查——學校將不定期對各班級的信息設備進行使用檢查,包括計算機、投影、是否有灰、是無自行開箱、是否自行調換、放線材的地方放雜物等使用情況進行檢查。
電子備課室管理規定
為加強管理,充分發揮微機備課室的作用,真正為教育教學服務,提高現代教
育技術設備的利用率,特作如下規定:
一、遵守國傢關於計算機網絡安全的一切有關規定。專供本校教師輔助教學備課、查詢資料,接受遠程教育做課件等)使用,在電子備課室嚴禁做一切與備課、管理等工作無關的活動,如上網聊天,遊戲等做課件等。本室非本校教師,謝絕入室。
二、教師必須按操作規程正確使用有關設備,確保設備的正常運轉。
三、進入電子備課室之前,必須註意個人環境衛生,並在教師機旁邊登記好自己的姓名、部門以及要使用的機器號後方可進入。中間如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