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保安聘用合同
篇一:學校保安聘用合同
學校保安聘用協議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碼:
甲方因安全工作需要,決定聘用乙方擔任學校安全保衛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協議。
一、 保安人員的工作職責。
1、
2、 保安人員必須服從校方提出的安全保衛要求和門衛管理制度。 保安人員應樹立高度的責任感,對學校的安全保衛負責。堅持預防為主的方針,加強門房管理,把事故消滅在萌芽狀態。
3、 保安人員要認真守護學校的防火、防盜,負責校內師生的人身財產安全,如發生案件應立即報告110,保護好現場,維護好現場秩序。
4、
5、
6、 保安人員實行全年全天24小時值班制度,做好值班記錄。 保安人員必須對校內重點要害部位進行巡查,做好防盜工作。 保安人員要本著對學校安全負責的精神,按學校規定,值班時間定時開關大門,上課或課間休息時間,無特殊情況,不得讓學生隨便進出校門。若學生請假提前離校的,必須持有教師批準的請假條,否則一律不得放行,杜絕發生因學生逃學在校外而發生的安全事故。發現學生通過非正常途徑離校的應及時勸阻、教育,並立即報告。
7、 保安人員對非本校學生有權不讓其進入學校。上課時間包含自習因遲到要進入學校的學生,必須在確認身份後才能進入,並做好登記。對騎車、溜車、穿拖鞋、染發、衣冠不整、奇裝異服進入的應及時制止,勸其立即糾正或通過班主任要求學生及時糾正。
8、 非本校師生原則上不得進入學校。外來人員確需進入者,按要求填寫好登記表,經被訪者確認後方可由被訪者帶入校內。
9、 保安人員在學生上、放學時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