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自然災害應急預案
篇一:學校自然災害類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1
學校自然災害應急預案
為建立健全學校應對自然災害類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處置體系和運行機制,規范應急處置行為,提高應急處置能力,迅速、有序、高效地實施應急處置,最大程度地減少學校師生員工的生命和財產損失,保證教育教學和生活秩序,維護學校和社會穩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震減災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國傢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國傢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國傢地震應急預案》、《國傢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預案》、《教育系統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制定本預案。
一、 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生命至上
盡可能地降低或消除因自然災害類突發公共事件造成的影響,最大程度地保障、保護廣大師生的生命和財產安全。
2、 積極預防,預防與應急相結合
堅持平戰結合,專兼結合,充分利用現有資源。做好應對自然災害類突發公共事件的思想準備、物資準備、技術準備、工作準備,加強培訓演練,充分利用自然災害應急救援物資,發揮平時應急演練和預備隊伍的作用。
二、應急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領導機構
組 長:何雁軍
張強具體負責學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防控工作的管理、指導、檢查、督辦和協調工作。) 組 員:張艷 隋偉麗 金殿橋
主要職責為:制定和完善本校自然災害類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置預案,並負責本校自然災害類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置工作;開展防災、減災宣傳教育和應急演練及培訓活動,做好災害隱患排查整改工作,加強災害信息報告和預警措施,組織開展校內先期應急處置行動,協助相關部門開展應急處置和恢復重建工作;及時向上級教育主管部門請示報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