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安全保衛工作方案
篇一:安全保衛工作實施方案
安全保衛工作實施辦法
根據省、市有關精神,結合我校安全工作實際情況,特制定安全保衛工作實施辦法。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全面落實學校安全保衛工作責任制 充分認識做好學校安全保衛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樹立“珍愛生命,安全第一”和“責任重於泰山”責任意識,站在對人民負責、對學生負責的高度,把做好學校安全保衛工作擺到重要位置,進一步增強做好學校安全保衛工作的責任感和使命感。堅決克服麻痹思想,認真分析研究學校安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全面落實學校安全保衛各項工作措施,努力消除影響學校安全穩定的各種因素,確保學校師生安全。
嚴格落實安全保衛工作責任制,校長是學校安全保衛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各科處)室工作人員、各年級教師、各班班主任都要明確安全保衛職責,簽訂責任目標,層層落實到位。嚴格執行安全責任追究制,對因管理不力、麻痹大意或瀆職造成的安全事故或在社會上產生惡劣影響的重大刑事案件,要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紀律規定,嚴肅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二、健全和完善學校安全保衛規章制度
定期對安全工作規章制度進行一次全面的梳理檢查,進一步完善各項安全管理制度。采取有效措施認真落實各項規章制度規定,確保涉及學校安全保衛的各項工作有章可循,做到違章必糾,不留盲點,不出漏洞。
三、加強內部安全管理,認真落實各項安全工作措施
加強學校安全保衛工作關鍵在於防范。從實際出發,制定嚴格的安全保衛措施,強化學校內部管理,防止各類安全事故的發生。一是要嚴格門衛制度。嚴格執行校外人員進出校園管理制度,認真履行登記手續;嚴禁外來人員隨便進入校園;學校門衛配備一些必要防護器械;在校期間學生離開校園要履行請假手續。二是加強對學生上放學期間的安全護送工作。每天中層領導、值周教師在學生上放學期間到學校門口進行安全護送,確保學生安全進出校園。三是要堅持值班制度。要在節假日、雙休日等敏感時期加強安全保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