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安全穩定
篇一:校園安全穩定責任書
黃旗灣安全穩定責任書
為加強校園安全管理,使廣大師生牢固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思想,提高學校安全管理能力和水平,切實建立有效的安全管理機制,確保廣大師生生命、財產安全。制定《校園安全責任書》,並與全校教師簽定。
一、 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方針,切實提高安全意識,把校園安全工作做為學校頭等大事抓緊、抓實、抓好、抓出成效。
二、 加強對學生日常安全教育管理。堅持每周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各班每周一進行管制刀具大搜查;抓好學生日常管理,落實學生上、放學放假)送接查數交接,做好學生因事、因病或其他原因離校請假並有其監護人簽字等工作,堅決杜絕學生擅離校園現象發生。
三、 杜絕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現象發生;嚴禁上課壓堂或讓學生超時間滯留學校;教師上課要清點好學生人數,一旦發現學生不來上課,必須立即與學生的監護人、學校領導取得聯系。
四、 切實加強學生交通安全管理。學生上、放學送接實行傢長接送。走讀生上、放學學生安全由監護人全權負責。
五、 切實加強體育課、實驗課、計算機課、勞動實踐課、社會實踐調查、各項賽事活動、旅遊踏青等安全管理工作。
六、 加強對學生吃零食和小食品教育,做好預防傳染病、食物中毒的發生。
七、 加強防火宣傳,嚴格用火制度,嚴禁亂用火,亂接交流電。嚴禁吸煙,杜絕火災發生。經常排查整改用電用火安全隱患,確保用電安全。
八、 嚴格落實事故及時報告制度,發現學生沒到校或擅自離開校園等情況必須及時向其監護人、學校領導報告;開展登山、春遊、社會實踐活動等需報請
校長與相關責任人簽定專項安全責任狀,以確保學生生命安全原則上不允許以班為單位外出)。
九、 嚴禁學生打架鬥毆,避免造成人身傷害。嚴禁十二歲以下的學生騎自行車,杜絕學生私自下河遊泳。每位教職員工無論在上班時間還是下班時間,無論在校園還是在校外都要切實關心未成年人人身安全,一旦未成年人遇到麻煩、危險或預測到可能發生危險時,應及時給予幫助或求助,也可以和有關人員取得聯系,以便得到妥善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