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村衛生所規章制度
篇一:衛生院鄉村醫生管理制度
XXXX衛生院對鄉村醫生管理制度
為進一步貫徹“以農村為重點”、“以預防保健為主”的衛生工作方針,進一步明確鄉村醫生職責,切實加強我鎮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管理,加快促進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均等化,確保我鎮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及國傢醫改政策的順利實施,結合我鎮實際,經院辦公會討論,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紀律
1、我鎮鄉村醫生是指經縣衛生行政部門註冊,並在村衛生室所轄范圍內向農村居民提供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和基本醫療服務的衛生技術人員,是農村三級醫療保健網最基層衛生機構中的衛生專業技術人員,是國傢醫療衛生隊伍的組成部分,所從事的基本醫療和預防保健工作屬社會公益性事業,應受到社會的支持和尊重,並受法律保護。由衛生院統一動態管理,衛生局負責監督。
2、每月8號上午九點必須按時參加鄉醫例會,不得遲到、早退,如特殊情況下及招急來不得無故缺席,無特殊重大事情一列不得請假,如確實因重要事情不能參加例會的需向衛生院分管領導或是防保科長請假並說明事由再附以請假條,經核實無誤後給予簽字同意請假,但對謊言編造理由弄虛作假借故不參加例會者一經查實從重處罰,給予100元罰款。對不經請假而無故不參加例會者,缺席一次罰款100元,並給予嚴重警告,一年缺席累計超過五次,給予取消鄉村村醫生資格並書面請示上報衛生局。例會遲到、早退者,超過一小時以上一次罰款50元,超過半小時不到一小時一次罰款30元,半小時以下一次罰款20元。
3、如有事外出必須向所長請假。所在村衛生室應保持室內外整潔並應經常在崗以方便人民群眾求醫看病就診,及時獲得基本公共衛生服務。
4、對縣衛生局、疾控中心、婦幼保健站等上級單位臨時安排的各種培訓,要無條件準時參加,對接到通知後無故不參加者,不參加者一次罰款200元。
5、如發生突發事件,應無條件接受上級部門派遣,按時完成應急醫療工作,發生突發傳染病要按要求及時做好應急接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