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市勞動合同條例
文章分類:風景作文
你也會想看的:喂鴿子作文
篇一:廈門勞動管理規章制度
廈門金臺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
勞動用工制度
第一節職工錄用
第1條 職工應聘公司職位時,必須年滿16周歲,並持有居民身份證等合法證件。
第2條 職工應聘公司職位時,必須與其他用人單位合法解除或終止瞭勞動關系,如實填寫《應聘人員登記表》。
第3條 公司根據職工素質和崗位要求,實行職前培訓、在崗繼續教育等。
第二節勞動合同管理
第4條 公司招用職工實行勞動合同制度,自職工錄用之日起30日內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由雙方各執一份。
第5條 勞動合同必須經職工本人、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書面授權的人)簽字,並加蓋公司公章方能生效。
第6條 公司對新錄用的職工實行試用期制度,根據勞動合同期限的長短,設定試用期,試用期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中。
第7條公司與職工協商一致,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第8條 公司與職工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由公司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依法支付職工經濟補償金;由職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不支付職工經濟補償金。
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的內容,包括變更合同期限、工作崗位、勞動報酬等。
第9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提供與錄用相關的虛假的證書或者勞動關系狀況證明的;
3)嚴重違反公司依法制定的工作制度的;
4)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