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連市勞動合同條例
篇一:大連市最新落戶規定實施細則詳解
大連市戶籍準入規定實施細則說明
一、一元化戶口登記
我市自2013年3月1日起,城鄉居民實行統一戶口登記制度,“戶別”欄可根據實際情況填寫“傢庭戶”或“集體戶”。之前簽發的戶籍證件、法律文書中戶口性質標註不統一取消,居民自願申請變更的,公安派出所應及時予以辦理。2013年3月1日之前,市局的人口信息數據和公安派出所的《常住人口登記表》戶口性質標註不變。
二、戶口遷移
一)基本要求
1、擬將戶口遷移至我市的各類人員,落戶時均須具備與申請事由相符合的條件。
2、配偶系現役軍人的申請落戶人員,均按隨軍傢屬落戶政策辦理。
3、配偶系我市常住戶口的申請落戶人員,均應在其配偶戶口所在地落戶符合準入規定的引進人才,配偶系集體戶口且在我市無合法穩定住所的除外)。
4、已婚人員戶口遷移,其配偶、未成年子女須隨遷。
5、隨遷落戶的未婚子女不含雖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已育有子女的。
6、經批準落戶的各類引進人才,無合法穩定住所的,允許將戶口空掛在單位或單位註冊地所在派出所的集體戶口上;也可以落報在直系親屬傢中。
7、在我市旅順口區、新市區常住戶口登記5年以上或符合落戶主城區旅順口區除外)條件的,遷入主城區時,可到合法穩定住所的公安派出所申請辦理戶口遷移,區公安分局審批常住戶口登記5年以上的除外);否則按主城區準入條件辦理遷移落戶手續。
8、由外市含我市新區)遷入我市主城區、新市區已落報小城鎮戶口的人員,戶口遷移按相關準入條件辦理。
9、辦理落戶的復退轉軍人和申請傢屬隨軍落戶的現役軍人必須是已註銷入伍前常住戶口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