魚我所欲也,作文
篇一:《魚我所欲也》課文寫作特色賞析
縝密的論證透徹的說理
——《魚我所欲也》的寫作特色賞析
《魚我所欲也》節選自《孟子·告子上》,課文闡述瞭“生”與“義”的關系——“二者不可得兼,舍身而取義者也”。告訴人們要辨禮義,要有“舍生取義”的思想,要有一顆“羞惡之心”,要保持善良的本性。自此兩千多年來,這“舍生取義,殺身成仁”的儒傢核心價值觀成瞭無數人的行為準則。在我們的耳畔回響著文天祥“人生自古誰無死,留取丹心照汗青”、譚嗣同“我自橫刀向天笑,去留肝膽兩昆侖”的吶喊??縝密的論證,透徹的說理是本文突出的寫作特色。
一、邏輯嚴密,雄辯有力
《孟子》長於言辭,其文勢磅礴,論證嚴密,富於感染力和說服力,在這篇文章中顯現得淋漓盡致。就以課文第一段為例:作者在文章的開頭巧妙地以魚與熊掌不可得兼而取熊掌為喻,引出生與義不可得兼,“舍生取義”的中心論點。接著從正面闡明為什麼要“舍生取義”,因為“我”所喜愛的東西有比生命更重要的,所以不茍且偷生;因為“我”所厭惡的東西有比死更可惡的,所以不避殺身之禍。接著進一步論證“義”比生更重要,“不義”比死更可惡。先用假設推理的方式論證,如果沒有什麼東西比生更可貴,那麼人們就會用各種手段茍且偷生;如果沒有什麼東西比死更可惡,那麼人們就會挖空心思逃避殺身之禍。接著用事實證明,有的人可以用某種手段求生卻不用;有的人做某種事情,可以免死卻不做。於是得出結論:“所欲有甚於生者,所惡有甚於死者”,“義”是存在於內心之中的,“義”比“生”更重要,“不義”比死更可惡。最後一句得出結論:“舍生取義”的美德,本來人人都有,隻不過賢人不使它喪失罷瞭。論證是層層深入,環環相扣,具有無可辯駁的力量,增強瞭說服力。
二、運用比喻,通俗易懂
“生”和“義”是兩個抽象的概念,這二者之間該如何的取舍?作者巧妙
地運用瞭比喻的修辭形象地論證瞭論點,做到瞭“喻巧而理至”。 文章一開始便以用一個形象的比喻:“魚,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魚而取熊掌者也。”用“魚”比喻“生”,以“熊掌”喻“義”,“魚”和“熊掌”都是人們渴望得到的味美的食物,給定二者隻能選其一時,因為“熊掌”比“魚”珍貴,自然人們會選擇“熊掌”瞭,由此自然引出文章的題旨“舍生取義”,這種以一般的生活經驗作比喻進行論證的方法,既能把抽象而深刻的道理說得十分淺顯明白,又形象生動,引人人勝。同時也巧妙的引出瞭中心論點,顯得水到渠成而不突兀,給讀者鮮明的印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