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招聘作文輔導老師
篇一:寄宿生生活輔導老師崗位職責
雄武鄉中心
寄宿生生活輔導老師崗位職責
為瞭讓寄宿生生活輔導老師能更好地服務於寄宿在校學生,特定如下崗位職責:
一、每天非上課時間12:00—14:00,15:30—19:30,20:30—22:30,宿舍生活輔導老師務必在以上各時間段到所管理的樓層宿舍做好巡邏檢查,確保學生在宿舍的安全和正常休息,沒有打鬧,並做好記錄;如在以上時間段出現任何安全問題,由相關的生活輔導老師負責。
二、每天上課期間8:00—11:40,14:00—15:30,19:30—20:30,相應的宿舍生活輔導老師在以上時間段務必到各樓層宿舍做好檢查,並做好相關記錄,確保宿舍沒有學生,如果有學生在以上時間段返回宿舍,導致學校或者學生財產損失的,由相關的生活輔導老師負責。學生上課時間,生活輔導老師可自行安排時間。
三、定期對各宿舍嚴格檢查管制刀具等危險品,如:刀具、利器、棍棒、打火機等一律沒收並嚴格做好相關記錄。
四、對請假學生不留學校住宿的必須要求持請假條到生活輔導老師處請假,請假條務必要有班主任和傢長簽字以及請假日期,生活輔導老師員按要求規范做好登記記錄。
五、確保學生人身安全,外來人員不準進入學生寢室,學生入睡後,關好門,熄好燈。寢室內不準學生在點蠟燭等作照明用。應負責清點人數,在宿舍管理記錄表上做好記錄。
六、及時發現瞭解學生的身體情況,如有生病的應及時聯系班主任或者傢長。
七、定期做好宿舍各樓層的水、電、床鋪、門窗玻璃等設施的安全隱患排查,對出現需要維修的水、電、床鋪、門窗玻璃等,應將反映情況詳細記錄並及時報總務處。
八、搞好防火、防盜、防破壞工作,定期巡查各樓層的安全,每次巡查一次都要在檢查記錄表上做好記錄。
九、每天檢查各宿舍的衛生情況,並進行量化打分,把打分情況做好記錄,每周一匯總,以作為文明宿舍評比的依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