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社會勞動保障網
篇一:陜西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文件
陜西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文件
陜勞社發[2001]396號
陜西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
關於轉發陜西省物價局陜西省財政廳 《關於核定職業資格考試收費標準
的通知》的通知
各市勞動局,各職業技能鑒定機構:
現將陜西省物價局、陜西省財政廳《關於核定職業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的通知》陜價費調發[2001]71號)轉發你們。職業技能鑒定考試收費,事關國傢職業資格證書制度建設的大局,是一項政策性很強的工作。各級勞動保障部門和職業技能鑒定機構務必高度重視,並認真貫徹執行。
為瞭做好職業資格考試收費工作,現將有關具體問題明確如下:
一、職業資格考試收費屬事業性收費,收費必須使用財政部門印制的“陜西省事業性收費現金轉帳)專用繳款書”,實行“單位開票,銀行收款,統一開戶,收支統管”的管理辦法。其開支范圍嚴格按陜價費調發[2001]71號文件的規定執行。
二、省物價局、財政廳所核定的職業資格考試收費標準,是在確保鑒定質量的前提下,經過嚴格、科學的測算後制定的。各鑒定機構在執行中,嚴禁擅自提高收費標準,損害勞動者的利益,或隨意降低收費標準,爭奪鑒定對象,降低鑒定質量。
三、為統一職業資格考試標準,按勞動保障部規定,凡是國傢題庫已有試題的職業工種),有關單位在組織鑒定時,必須從國傢題庫提取試題;國傢題庫中暫時沒有試題的職業工種),由省職業技能鑒定指導中心以下簡稱省中心)組織或委托有關單位組織專傢命題。凡鑒定單位未經省中心審批,自行命題組織的職業資格考試,一律無效。
四、各職業技能鑒定所、站要在依照規定收取的職業資格考試費中,按12%的比例,視其隸屬關系,分別上繳省、市職業技能鑒定指導中心省中心委托市上管理的所、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