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甲方
篇一:勞動合同甲方
勞動合同甲方聘用企業):企業性質:公司地址:法定代表人:聯系電話:郵編:乙方受聘人)文化程度戶口所在地籍貫性別出生年月身份證號碼聯系電話備註: 1.合同內容應使用電腦打印或用藍、黑墨水筆填寫,不得采用復寫或復印; 2.合同須由當事人簽字生效,代簽或冒簽無效;劃改處應經當事人按印認可; 3.合同正本必須由甲乙雙方按蓋騎縫印章,以示唯一嚴密。合同編號:簽約地址:寧海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第 1 條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 (一)固定期限:自 (二)無固定期限:自條件出現時止。 -1- 種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起至止。年月日起至法定的或本合同所約定的終止勞動合同文本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自成時即行終止。其中試用期自第 2 條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年月日至工作任務完止,期限為天。崗位(工種)工作。第 3 條乙方保證所提供的各種與甲方招聘要求有關的證件的真實性,如提供不真實的證件或偽造簡歷,則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第 4 條甲方根據業務經營需要,可臨時性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安排乙方臨時性工作任務,但時間不超過 12 個月。乙方完成臨時性工作任務後,繼續履行合同約定的工作崗位,乙方如要求留在新的崗位,則必須與甲方協商,經得甲方同意後可變更勞動合同。第 5 條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第 6 條
乙方同意在甲方安排的工作地點乙方同意甲方變更工作地點。第 7 條乙方實行以下第種工時制。從事工作。因工作需要, (一)實行標準工時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每周不超過四十小時。甲方由於工作需要,經與工會或全體職工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 (二)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得超過 8 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得超過 40 小時。 (三)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作時間和休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