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勞動合同填寫范本
篇一:天津市新版勞動合同填寫
天津市新版<勞動合同書>填寫要點
一、簽約須知。打開新版的天津市勞動合同范本,第一頁便是“簽約須知”,在這裡我們應該重點關註以下幾點:
1、“用人單位依法建立的勞動規章制度,可以作為勞動合同的附件,雙方應當認真遵守。”在勞動合同的條款中大部分都是員工的權利,企業的義務,而作為企業 的權利,員工的義務中的為數不多,這條中的“規章制度”實際上就是企業的權利,因此針對這一條企業是不是就應該將自己的規章制度作為附件放進勞動合同中 呢,回答是不一定。那哪種應該放入,哪種不放呢?對於規章制度比較穩定的企業可以考慮放入;對於規章制度變更頻率比較高的企業不太適於將規章制度作為附件 放入勞動合同附件中,這是因為如果企業的規章制度變更頻率較高,也就意味著勞動合同的變更頻率也會很高,這樣一方面加大瞭人力資源工作部門的工作量;另一 方面存在著變更不及時的風險。
2、“填寫勞動合同一律使用鋼筆或毛筆。要求字跡清楚、工整、不得塗改。”對於這裡提到的不得塗改應該怎樣理解呢?是不是勞動合同中的所有字都不能改呢?正確的理解是,如果有修改的話雙方應在修改處簽字
3、“簽訂勞動合同時,必須由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乙方不得由他人代簽。”這裡重點的地方是“乙方不得由他人代簽”,在實際工作中經常會因為出差、請 假、時間等原因出現勞動者本人請別人代替在勞動合同上簽字的現象,但是由於勞動關系具有人身性,因此這一做法是不可取的,也許有很多人會覺得這樣比較省 事,但是在發生勞動糾紛時它會給企業帶來一定的風險
4、“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經協商一致簽訂的勞動合同具有法律效力。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勞動合同文本由用人單位和勞 動者各執一份。”關於這一條我們在工作中通常會遇到兩種情況:一是勞動者覺得自己手裡拿著一份等續簽合同的時候還得拿回來比較麻煩,不要自己應拿的那份; 另一種是企業將勞動合同丟失。對於這兩個問題的解決辦法如下:對於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