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人簽兩份勞動合同
篇一:就業指導作業答案 (1)
1 就業協議和合同的區別
就業協議和勞動合同是兩種不同的概念。前者是大學生和用人單位在簽訂勞動合同前,雙方確定就業意向和權益的依據。後者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簽訂勞動合同時,一方的身份由原來的學生變成瞭勞動者。
就業協議具有民事合同的性質。勞動合同和一般民事合同有所不同,勞動合同對於廣大勞動者而言是為瞭確立勞動關系。
總而言之,雖然就業協議和勞動合同都可約定違約責任,但是兩者的適用范疇是不同的。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應依據勞動法規和勞動合同,而不是就業協議。另外,事實勞動關系也受勞動法律法規調整。盡管未簽勞動合同,就業協議對雙方仍有一定的約束力,但是用人單位不能違反勞動法規,僅以就業協議中的約定為由,要求勞動者承擔違約責任。
2談談自己對基層就業的看法
我個人的相當支持到基層就業的。古往今來,基層一線往往是實踐出真知、實踐長才幹的聖地,也是創業致富、創新成傢的寶地。
溫室裡是培養不出參天大樹的,從人成才的規律看,經風雨、見世面是成才的必要條件。世上許多傑出人才多是幾經艱辛、歷經磨難的,“故天將降大任於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勞其筋骨、餓其體膚、空乏其身”。今天,作為一個充滿活力的年輕人,要成就一番事業,就需奮勇地到國傢最需要、條件最艱苦的地方去,“吃得苦中苦,方為人上人”。當然,比起安逸的崗位、舒適的城市生活,基層的物質條件相對遜色一些,工作較辛苦一些,但是,這正是展現自我才華的時候、是創造奇跡的時刻。
基層的實踐機會很多,發揮專長、特長的空間比較大,有利於畢業生在不斷實踐中把自己培養成有真本領、善於動手勤於思考的實用型技術人才,這對於高校畢業生拓寬創業道路、體現人生價值,絕對是受惠不盡。
畢業生的基層工作,需要國傢政策強力支持和社會熱心呵護,個人還需要有積極向上的價值觀取向




